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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单位、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0000-00-00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原发表日期:0000-00-00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中畜协 ( 禽 ) 函 〔 2012 〕 002 号

关于确认和推荐(自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单位、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全国各家禽业养殖、加工及相关行业的企 ( ) 业单位: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是我国家禽行业最广泛利益的代表,自 2002 年 11 月成立以来,在促进行业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提高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引导行业规范经营,构建行业诚信体系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尝试和探索。近十年来,禽业分会通过开展调研,向政府提交专题分析报告,组织召开了包括各种行业发展大会、专题论坛、主题研讨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行业活动,取得了应对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的胜诉裁定,及时解决我国家禽业发展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为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我国家禽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业界的大力支持和普遍认可。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二届理事会自 2007 年 5 月成立以来,在中国畜牧业协会的直接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理念,围绕中国家禽业发展的难点、焦点、重点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努力协调政府、行业、企业之间关系。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进步,推动行业发展。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服务手段、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以会员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化服务、搭建行业交流合作平台等为手段,想会员所想,急行业所急,积极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利益,当好政府参谋,大力推广行业,为中国家禽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民政部、农业部及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 2012 年 5 月任期届满,拟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 在南京市召开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及其领导组成人员。

    贵单位自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成立以来,积极参与禽业分会举办的各种行业交流活动。禽业分会今天的成绩,与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鼎力相助密不可分。为确保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现就确认和推荐 ( 自荐 )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单位、理事候选人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和推荐 ( 自荐 ) 要求

    1 、 请贵单位自荐或推荐所熟悉并符合条件的理事候选 ( 人 ) 单位若干,主要为从事家禽养殖及相关行业 ( 饲料、兽药、设备、服务、贸易等 ) 的企 ( 事 ) 业单位、行业协会的负责人。

    2 、若 贵单位是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二届理事 会理事单位,请重新确认是否参选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

    3 、 请将确认、自荐表和推荐汇总表,于 2012 年 4 月 1 日 前 , 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jqy @ caaa.cn ,同时将盖章的原件邮寄至禽业分会秘书处。秘书处将根据贵单位确认、自荐和推荐 情况,与贵单位及被推荐者取得联系,尽快完善相关参选手续。

二、联系方式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曙光西里甲 6 号时间国际大厦 1 座 909 室

邮编: 100028 传真: 010-58677809

电话: 010-58677825 , 010-58677700 转 871 、 875 、 872 、 878 、 877

联系人: 王忠强( 13811977431 )、吕淑艳( 13683381490 )

        高海军( 15011362214 )、梁 忠( 15110074534 )

        仇宝琴( 13910926473 )、宫桂芬 (13701209695)

E-mail:jqy @ caaa.cn 网址 :www.caaa.cn

三、相关附件

    1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单位 ( 理事 ) 推荐条件

    2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3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4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会费标准

    5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确认 ( 自荐 ) 表

    6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确认 ( 自荐 ) 表

    7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推荐汇总表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1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单位 ( 理事 ) 推荐条件

 

一、企业单位

    1 、承认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2 、企业在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家禽养殖业及相关行业 ( 饲料、兽药、设备、服务 ) 中规模较大,有广泛的影响 , 省内同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前 30 名;

    3 、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畜牧业的公益事业;

    4 、本人须是企业的代表,在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并热衷于协会和行业工作。

二、科研教学单位

    1 、承认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2 、与家禽业生产、管理、市场紧密相关,如从事家禽育种、饲养、兽医、管理、销售、加工等教学与研究人员;

    3 、本人须在该行业有一定的造诣,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判断分析能力;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职称;

    4 、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家禽业的公益事业。

三、协会与管理单位

    1 、承认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2 、能代表本区域行业与行政管理人员;

    3 、本人须在该行业内有一定的造诣,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判断分析及组织能力;

    4 、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威信,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家禽公益事业。

附件 2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权利

    1 、有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分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3 、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4 、优先在分会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发布科研成果和产业信息;

    5 、优先参加分会举办的贸易洽谈会、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推介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并享有优惠政策;

    6 、优先参与分会组织的国内外培训、考察、交流、合作等活动;

    7 、有权要求分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8 、有权要求分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9 、审议分会的工作总结,参与制定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

    10 、理事单位免费发展本单位 10 名工作骨干人员为协会个人会员 (不含高级会员、终身高级会员) ;

    11 、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二、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义务

    1 、廉洁自律,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遵守协分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分会决议;

    3 、维护行业利益,带动本行业在地区乃至全国的发展;

    4 、参加分会理事会会议,完成分会交办的事宜;

    5 、积极参与和协助分会组织各项活动,支持和组织各项公益事业;

    6 、积极向分会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7 、宣传、普及畜牧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品种;

    8 、积极促进分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分会声誉;

    9 、按时注册、缴纳会费 ( 见禽业分会的会费标准 ) 。


附件 3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信息服务

(一) 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和中国禽业网: 是协会主办的畜牧行业综合性网站,在全国同行业中影响实力排在前三名,大部分指标名列第一,每天有超过 3 万人浏览该网站。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

    1 、信息发布: 为理事单位免费发布企业新闻、产品宣传、招商引资、招贤纳士等信息。

    2 、信息提供: 根据理事单位业务范围,提供相关及其上下游产业发展和相关的业务信息;给每一位理事每周发送协会监测的中国家禽市场相关数据的电子文档。

    3 、理事单位推广: 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主要位置放置理事单位视频宣传片,利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广理事单位,树立理事单位形象,打造理事单位品牌;在中国家禽业导航网页加入理事单位链接,提高理事单位网站的知名度。

    4 、网站共建: 协会信息中心将与理事单位共同建设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和中国禽业网,理事单位安排一位专职信息员(有一定的畜牧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基础并经协会培训),协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网站信息上载入口,信息员可以无障碍地将行业新闻、区域行业信息、理事单位信息借助网站及时传递出去。达到中国畜牧业信息网“从事行业公益事业、共建行业网站、推广理事单位品牌、推动理事单位发展”的目的,合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畜牧行业门户网站和家禽业门户网站。

(二) 中国家禽行业上网工程建设: 为没有网站的理事单位建立网站;有网站的将与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和中国禽业网建立免费链接,扩大理事单位推广力度。

(三) 刊物与通讯: 在协会主办的刊物和通讯以及在各种大型活动的会刊等媒体和资料上优惠宣传推广理事单位;赠送每位理事《畜牧业 DM 杂志》、《中国禽业导刊》、《中国家禽》、《国际家禽》和《国际畜牧》杂志各一份。

(四) 行业发展大会: 在每两年举办一届的分品种行业发展大会上,进行相关理事单位品牌展示、推广和推介(根据推介、展览展示的内容,免费或优惠收取相应的费用)。

二、交流合作

(一) 促进合作,共谋发展: 根据理事单位的业务范围和实力,促进上下游产业理事单位之间的合作;推动会员单位之间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助理事单位做大做强,共谋发展。

(二) 搭建理事单位交流合作平台: 根据行业发展,把握行业动态,适时举办各种发展大会、高层论坛、研讨会、贸易洽谈会、展销会、培训班等,重点促进理事单位的合作与发展。协助理事单位到会长、副会长和其他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参观和学习考察。

(三)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外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协会、管理机构以及理事单位的友好往来,掌握其家禽业发展动态信息,同时将理事单位的信息向国外同行业传递,促进国内外家禽业的交流与合作。协助理事单位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及设备;组织国内理事单位赴国外相关理事单位考察学习;组织参加国外相关的畜牧业及家禽业展览会。

三、宣传推介

(一) 理事单位推介: 利用信息网络、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宣传推广理事单位,让世界了解理事单位,创造理事单位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

(二) 产品推介: 根据理事单位要求,举办各种产品推介会(根据推介会内容,免费或优惠收取相应的费用),并利用信息网络、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宣传推广产品。

(三) 品牌推介: 协助理事单位树立品牌意识,增强品牌效应,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广品牌,打造地区、国家、世界名牌。

(四) 向政府推介: 向国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推荐理事单位及其名优产品。根据理事单位的实际生产情况,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等。

四、协调、维权

(一) 协调关系: 协调理事单位与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与协会(行业)、理事单位与政府的各种关系,推动理事单位发展。

(二) 维权服务: 分会及时反映理事单位呼声,将其合理建议、意见传递给政府、行业,维护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理事单位和国内及国际合作者间的纠纷。

五、咨询指导

(一) 信息咨询: 根据理事单位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宏观政策、市场行情及分析、行业信息等的咨询。

(二) 技术指导: 分会专家根据理事单位要求进行技术指导与咨询;针对理事单位特点进行个性化服务。

六、优惠政策

(一) 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 分会协助理事单位申报国家、地方各种项目,争取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二) 协会活动优惠政策: 理事单位享受协会主办的交易会、展览会、论坛会、研讨会、推介会、培训班等活动的一定优惠政策。

 

附件 4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会费标准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章程》和《中国畜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的会费标准(每届五年,按届一次性缴纳)如下:

一、经营性单位

    1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会长单位会费为人民币每年 2 万元,每届五年 10 万元;

    2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副会长单位会费为人民币每年 1 万元,每届五年 5 万元;

    3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常务理事单位会费为人民币每年 0.4 万元,每届五年 2 万元;

    4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单位会费为人民币每年 0.2 万元,每届五年 1 万元。

二、非经营性单位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非经营性单位会费为人民币 2500 元 / 届;

    注:已经在中国畜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中担任职务并已交纳会费的单位,本届再兼任禽业分会职务,会费只按其在两会的最高会费标准缴纳一次。

    理事会成员的会员费用在当选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缴纳。

  

 

附件 5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确认 ( 自荐 )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中 文

 

英 文

 

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单位性质

国企□集体□私企□合资□股份□外企□社团□政府□事业□科研院校□

隶属关系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电子信箱

 

职工人数

 

管理人员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主 营 业 务

 

 

 

单 位 简 介

(包括公司的背景、现状、主要产品、特点以及社会认知度等,可在表后附单独简介)

 

 

 

 

 

 

 

成立时间

 

占地面积

 

注册资金

 

年销售额

 

资产总额

 

年利税总额

 

企业资信等级

 

产品品牌

 

主导产品

年生产量

产品曾获荣誉

(获得中央以及省级以上荣誉的时间及奖项)

 

参加何种其他国内外学会、协会和商会及任职情况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及联系人情况

法人代表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E-mail

 

社会兼职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E-mail

 

自荐(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中国畜牧业协会意见:

 

 

年 月 日

    注: 1 、单位简介可以另加附页,加盖公章附在表后;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信箱 jqy@caaa.cn , 用于编写会刊的单位介绍。

          2 、为了便于联络,法人代表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清楚。

          3 、此表复印有效。此表和附件六的表格均用 A4 纸打印。

附件 6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确认 ( 自荐 )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民 族

 

性 别

 

相 片

籍 贯

 

党 派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 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学 历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单位网址

 

电子信箱

 

社会任职情况

 

 

 

 

 

 

 

 

 

 

 

本人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分会意见:

 

 

 

 

 

 

年 月 日

        此表复印有效,用 A4 纸打印。


附件 7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推荐汇总表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推荐

单位

意见

 

推荐人签字:

单位盖章

  此表供推荐单位和推荐人用。若推荐人数较多,此表复印有效,或登录网站 www.caaa.cn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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